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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8-04-12 09:35:27

为满足学生专业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2018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边红枫

组员:赵 轩、张继权、孙克萍、朱遂一、李烨虹、王一戎

二、转入工作要求

1.接收人数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4人;生态学2人。

2. 接收条件

参见《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准入细则》(见附件1)、《环境学院生态学专业准入细则》(见附件2)。

3.考核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13:30 环境学院504会议室。

三、转出工作要求

1.转出条件

转出学生条件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附件3)规定。

2.申请时间

4月23—26日,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并于27日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已送审,如送审成功,“转出学院审核状态”应显示为“审核中”,逾期未送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咨询方式

如需具体咨询,可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431-89165610。

联系人: 李烨虹 、边红枫


附件1: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准入细则

附件2:环境学院生态学专业准入细则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




环境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