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院即日起启动2018年教师及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工作,现将学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符合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条件,且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岗人员(含思政教师系列)。
2.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入校的教师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含考核合格入校的师资、技术博士后)。
二、依据文件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学术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实施方法(试行)》
3.《东北师范大学实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试行)》
三、申报材料
1.材料清单
人员类别 |
材料名称 |
教师 |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见附件) 及科研、教学成果清单或其他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
(2)《东北师范大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 3项学术代表作 |
(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拟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
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 |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 及科研成果清单 |
(2)《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工作业绩一览表(实验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和《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表》 |
(3)《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拟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
2.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1份,各单位负责人签字。
(2)科研、教学成果清单由科研、教务、研究生院等部门出具,科研成果清单申报后由学院统一打印。
(3)表格所填内容及科(教)研成果统计的起始时间从任现专技职务时间下个月算起,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申报表》中须明确拟聘任时间。
(4)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副教授的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拟晋升副教授岗位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至少3份)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3项学术代表作,应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学术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代表作要求的规定。
(6)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学术代表作原件及扫描件1份(若代表作为专著或译著仅提供3份原件)。扫描件应为PDF格式,每项代表作单独一个文件,以代表作具体名称命名,学术论文按期刊封面、目录页和全部正文的顺序。《同行专家鉴定表》电子版和3项代表作扫描件须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名字命名。
(7)申报副教授岗位人员学术代表作的材料要求,稍后通知。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6月1日 |
各类申报材料提交 |
6月1日-6月6日 |
网上公示申报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材料 |
6月6日 |
学院向学校提交正高级职称教师推荐结果及同行专家评审材料 |
6月6日-7月2日 |
学校组织申报正高级职称教师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学院组织申报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教师院内评审及外审 |
7月2日前 |
人事处受理申报各类岗位申请人申报材料 |
7月中旬 |
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 |
五、相关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6月1日提交到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于冬晨邮箱yudc644@nenu.edu.cn。
六、附件下载
环境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