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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7-03-20 16:19:11

环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7年3月22日进行,具体的安排如下:

一、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

三、复试细则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一):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25分成绩单)证书原件、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4.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注:以上材料,除成绩单上交留原件外,其他均需上交复印件备查(A4纸型)。《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订于第一页。

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复试方式

1.复试比例

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硕):120%差额复试

环境工程(专硕):150%差额复试。(同等条件下优秀生源优先录取,总分排名按照英语、政治、数学总分计算。)

2.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

(2)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导师出专业方面的试题,考生当面回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 = 专业课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2.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要求:

1.复试过程中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与复试工作小组联系;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

3.新生报到后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

0431-89165610(环境学院);办公地点:东北师大净月校区环境学院309室

0431-85098976(研招办);办公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综合办公322室

0431-85098259(纪委);办公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8室

附件一:《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


环境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