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30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环境工程学科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1、要求掌握环境工程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学科前沿研究动态。
2、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现代环境工程研究方法,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论文撰写和对外交流的能力。
3、要求具备独立从事环境工程设计、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再生水利用技术
2、污水处理与资源化
3、环境功能材料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3年。生源为2年制硕士生的博士生或非全日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在SCI检索源刊物上发表与博士论文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且其中至少有2篇为超学科平均影响因子以上,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答辩。
四、培养方式
1、采取集体培养和导师负责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并设组长一名。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博士生指导小组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
2、课程学习应在一年内完成,教学形式应以专题讲座和学术研讨为主。
3、博士生应自主完成各个培养环节。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博士生应在每学期末向导师汇报学习及研究进展。
4、实行学术讨论班制度。博士生导师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主持制定本学期的讨论班计划,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和公布。
5、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还应在学院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2次。
6、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博士生可以申请学院的助教岗位,以提高教学能力和积累教学经验。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必修课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
60 |
3 |
秋季 |
|
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题研讨 |
60 |
3 |
学科前沿专题研讨 |
40 |
2 |
选修课 |
第一外国语 |
40 |
2 |
春季 秋季 |
选修 1-2门 |
第二外国语 |
40 |
2 |
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
40 |
2 |
再生水利用工程技术 |
40 |
2 |
春季 |
现代环境功能材料研究方法 |
40 |
2 |
春季 |
模拟撰写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
20 |
1 |
春季 |
英文学术论文写作与投稿 |
20 |
1 |
春季 |
说明:专业必修课由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共同承担。
2、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要注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 75 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 60 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得1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关键环节。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学科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次审查。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论文选题方向,选题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的成员组成。博士生应向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做开题报告。合格者可以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
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博士生应按照论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至少在 SCI 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了1篇学术论文。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初( 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 ) 通过中期审查。中期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在正式答辩前需经导师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向学院提出正式答辩申请,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提是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 SCI 检索源本学科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或1篇为超学科平均影响因子以上的学术论文。所发表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学或理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 2017 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
附:环境工程专业第二届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霍明昕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于洪斌 王小雨 林山杉 周丹丹 霍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