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环境科学博士培养方案

2017-09-07 08:42:09

环境科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3001)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资源环境、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防灾减灾等相关学科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1.要求掌握坚实的环境科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相关的专门知识,把握学科前沿研究动态。

2.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现代环境科学相关领域研究手段,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外文科研论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3.学位获得者能够从事资源环境、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防灾减灾等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环境生物学

2.环境化学

3.环境规划与灾害风险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 3~6 年,基本学制为3年。生源为2年制硕士生的博士生或非全日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若在 SCI 检索源刊物上发表与博士论文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含3篇), 且其中至少有2篇为超学科平均影响因子以上,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答辩。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采取集体培养和导师负责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并设组长一名。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博士生指导小组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

2.课程学习应在一年内完成,教学形式应以专题讲座和学术研讨为主。

3.博士生应自主完成各个培养环节。在入学后2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博士生应在每学期末向导师汇报学习及研究进展。

4.实行学术讨论班制度。博士生导师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主持制定本学期的讨论班计划,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和公布。

5.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和宣读论文;还应在学院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2次。

6.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博士生可以申请学院的助教岗位,以提高教学能力和积累教学经验。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环境科学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60

3

秋季


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题研讨

60

3

学科前沿专题研讨

40

2

选修课

第一外国语

40

2

春季

秋季

选修

1-2门

第二外国语

40

2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课

40

2

环境生态学

40

2

春季

保护生物学

40

2

春季

环境毒理学

40

2

春季

环境污染与控制化学

40

2

春季

灾害与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

40

2

春季

模拟撰写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20

1

春季

英文学术论文写作与投稿

20

1

春季

说明:专业必修课由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共同承担。

2、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要注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 75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 60 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得1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关键环节。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环境科学学科相关领域的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次审查。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 , 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论文选题方向,选题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的成员组成,博士生应向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做开题报告,合格者可以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 2 个月。

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博士生应按照论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至少在 SCI 检索源刊物上接收发表 1 篇学术论文。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初 (根据具体,情况可调) 通过中期审查。合格者进入后期审查阶段,不合格者在半年后再次申请论文中期审查。

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在正式答辩前需经导师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向学院提出正式答辩申请,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提是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 SCI 检索源本学科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或1篇为超学科平均影响因子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 2017 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

附:环境科学专业第二届博士生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继权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张继权 赵元慧 袁 星 郭伊荇 曲蛟